程序员「拒绝春节工作」被开除:获赔 19.4 万元
作者丨花生酱
来源丨经授权转自公众号 TechWeb(ID:TechWeb)
还有几天就要过年,由于疫情原因,政府及相关部门都在呼吁打工人们就地过年,但是也有不少公司提前放假或居家办公,很多同学已经在家里过上了嗑瓜子、晒太阳的日子。
春节放假回家还需不需要工作,是不是有提供劳动的义务,这也是个问题。
近日,男子拒绝春节带电脑回家工作被开除的消息,就引发广泛关注。事情发生在2019年,但是最近判决结果出炉,引起很多人的极度舒适。
当事人小张系某咨询公司的软件工程师,2019年春节前,公司以小张负责维护的客户可能需要应急服务为由,通知他携带电脑回家过年,遭到拒绝。
而在拒绝春节带电脑回家工作后,没想到在该公司工作4年的小张被开除。在开除通知中,该公司称小张恶意拒绝执行以及恶意拖延公司安排的劳动任务、恶意违反公司制定的劳动时间规定。公司称小张春节休了27天假,在这期间拒绝联系、上演“失联”。
小张则认为,春节假期自己要陪伴家人,没有义务工作,并且27天系正当假期,包括春节假期11天,加上调休12天以及2个周末。随后双方就开始进入“掰扯”阶段,公司将小张午休时间提前,见客户迟到了,不遵守员工守则等一些列问题都拿上台面,可见已经是积怨已深。
最终,小张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9.4万元以及加班工资等费用,获得支持。但是对于这样的结果公司却不认可,因此将小张告上法庭,要求判决公司无需支付该赔偿金。
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,原告提出的三项违规行为,是否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。针对春节拒绝携带电脑一事,现实中确实存在工作有突发状况需要处理的情形,原告该要求并无不妥,但被告处于休假状态,不具有向原告提供劳动的义务,故其拒绝携带电脑不属于恶意拒绝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。
何况,27天的休假亦出于正当手续与流程,并非原告主张的“失联”状态。
对于这样的结果,很多网友看后纷纷表示,结果真是太舒适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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